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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2年第12期
• 臭氧-生物活性炭工艺与饮用水安全专刊 •

水厂失效生物活性炭更换比例的生产性试验

作者:张晶晶,庄星宇,胡侃,唐中亚,王慕,刘成,石鲁娜,蒋莹
作者单位:无锡市政公用环境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;无锡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;扬州市给排水管理处;河海大学环境学院
引用本文:张晶晶,庄星宇,胡侃,等.水厂失效生物活性炭更换比例的生产性试验[J].净水技术,2022,41(12):77-85.
摘要:臭氧-生物活性炭工艺的处理效能随时间整体呈现下降趋势,需要定期进行活性炭的更换或再生。以生物活性炭池已运行10年左右的X、Z水厂为研究对象,分别采用了100%和50%的更换比例,并进行2.5年的连续对比运行,以探究适宜的更换比例。研究结果表明,100%更换的活性炭池具有较好的净化效果,运行前半年,对水中TOC、阿特拉津以及三卤甲烷的去除率可达40%~50%、60%~70%、70%左右,且较高的更换比例有利于延长更换后生物活性炭的使用时间,100%和50%更换比例的活性炭池在使用2.5年后碘值分别降低至600、200 mg/g左右。旧生物活性炭的存在有利于强化新活性炭的挂膜,并且增加挂膜成熟后微生物的丰度和生物多样性。实际操作中,活性炭的更换比例应以保证水厂水质安全为前提,综合考虑经济成本及长效利用确定更换比例。
关键词:臭氧-生物活性炭工艺,饮用水,更换比例,净化效能,生产性试验
基金资助:国家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科技重大专项(2012ZX07403-001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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